07 放贷对象与重复借款人
识别口径
本站用三种互相独立的口径识别借款人(见「借款人/还款人」页):
- 确定付息人:向赵雄“收利息的账号”付过款——105 个。
- 重复借款人:从 ≥2 个成员账户收到过资金——239 个。同一人从王国俊、陈丽贞、徐东岳等多处拿钱,说明其面对的是整个团伙。
- 重复还款人:向 ≥2 个成员账户付过款——228 个。
三者交集是最硬的借款人名单。
企业借款人:向上市房企的过桥贷
既有分析识别企业借款人约 80 家、放贷约 154.67 亿,其中房地产/建筑 20 家,含金科地产、荣盛发展、景瑞地产、弘阳置地、龙元建设等上市公司,以及厦门大唐、杭州弘阳、晋江龙翔、安徽弘岚等。资金路径:
| 借款企业 | 经手人/通道 |
|---|---|
| 金科地产 | 驰轶、黎彦、泓佰 |
| 荣盛房地产 | 驰轶、泓佰 |
| 景瑞地产 | 陈佳雪、陈丽贞 + 泓佰 |
| 厦门大唐房地产 | 陈佳雪 + 驰轶、泓佰 |
| 龙元建设 | 陈丽贞 + 泓佰、驰轶 |
| 弘阳置地 | 陈丽贞 |
| 杭州贵明资产管理 | 徐东岳(放出 约49亿、回收 约9亿)、陈丽贞 + 驰轶 |
| 广厦控股集团(及借款人783、浙江广厦投资、浙江广福房地产) | 广厦系相关人员作为广厦系经办人向团伙借入;向赵雄付息 约230万,并向王敏君支付疑似利息 |
在「对手方总索引」中搜索公司名即可进入其跨账户页面。
个人借款人
既有分析识别个人借款人约 120 人、放贷约390亿,其中 41 人向赵雄确定付息、付息约8亿。本站每个人物页的“放贷收息模式”表列出了“先放出、后回收超额”的对手方及超额比例,可作为利率推算依据。
借款人同时是“关联成员”的情况
吴剑(向赵雄付 约3,200万)、王庆(2,600 万)、邢映红、许兰卿等既向网络付息,又持股通道公司、参与资金调度,是“借款人—关联成员”双重身份,说明团伙内部亦按高息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