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案件资金网络分析综述人物与账户互相往来借款识别对手方总索引洞察与结论银行转贷上市公司犯罪线索王庆清算分配徐东岳陈佳雪陈丽贞

24 专题报告: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资城投平台)与放贷集团的 7,000 万过桥借款

一、报告目的

查明一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与本案放贷集团之间资金往来的方向、金额、成本、资金来源与去向,评估其对国有资产监管和本案侦查的意义。本报告所有流水数据来自集团成员王余满工商银行账户 6212********7829 的交易明细;主体身份依据公开债券文件。

二、主体身份

项目 内容 来源
名称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持股 企查查广成集团对外投资页 https://m.qcc.com/firm/65b71e74bf6204618d9acea9f2c1ca7e.html
实际控制 蓟州区国资委(经全资子公司天津荣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成集团) 上交所 2020-06-30《2016 年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bond/announcement/corporate/c/2020-06-30/390932199045463031280594.pdf
业务 蓟州区人民政府授权代建新城示范小镇等政府工程;广成集团为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新城建投为子公司/共同发行主体 广成集团 2019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http://file.finance.sina.com.cn/211.154.219.97:9494/MRGG/BOND/2019/2019-12/2019-12-10/12987711.PDF
其他 杭州赛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对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表明该平台通过杭州资管机构做过非标融资 公开检索

结论:该公司为蓟州区政府控制的国有城投平台,其资金属于国有资金。

三、全部往来流水

序号 时间 付款方 收款方 金额(元) 摘要
1 2019-10-11 16:34 王余满 蓟州新城建投 约4,000万 正常
2 2019-10-11 16:35 王余满 蓟州新城建投 约3,000万 正常
3 2019-10-11 16:53 蓟州新城建投 王余满 约56万 正常
4 2019-10-17 16:34 蓟州新城建投 王余满 约7,000万 正常
5 2019-10-17 16:51 王余满 蓟州新城建投 约7万 正常

合计:王余满付出 70,070,000 元,收回 70,560,000 元,净收 490,000 元。

四、资金来源:放款前 3 天的归集

时间 付款方 金额(元) 身份
2019-10-08 14:22–14:23 借款人597 约5,600万 集团外部资金方(另与韦朝仙往返 约9,000万)
2019-10-08 15:20 借款人317 约800万 借款人甲控制的还款账户(判决书记为“代还款人”)
2019-10-08 15:22 借款人796 约800万 借款人甲控制的还款账户
2019-10-08 15:24 借款人1048 约400万 借款人甲控制的还款账户
2019-10-08 15:30 借款人361 上万 居间人
2019-10-08 15:39 范晓君 约2,200万 王国俊配偶、判决债权人
2019-10-08 15:44 王余满 → 浙江华登服装 −100,000,000 当日先将 约1亿转出至华登系公司
2019-10-10 14:53–15:08 借款人297 约1,600万 借款人甲方面付款(判决书记为代还款人)
2019-10-10 15:19 借款人1236 约1,400万 借款人甲控制的还款账户
2019-10-11 15:04 范晓君 约300万
2019-10-11 15:08 王国俊 约3,700万 主要出借人,放款前 86 分钟到账
2019-10-11 16:24 借款人361 上万

即放给城投的 约7,000万,直接来源是王国俊 约3,700万、范晓君 约300万,以及借款人甲经其控制账户(借款人297 约1,600万、借款人1236 约1,400万)支付的还款 约3,000万;10-08 的其他归集已先转给华登服装。换言之,借款人甲偿还给网络的钱,当天就被网络转手放给了国企平台。

五、费用与去向

时间 事项 金额(元)
2019-10-08 15:30 借款人361 → 王余满 上万
2019-10-11 16:24 借款人361 → 王余满 上万
2019-10-11 16:53 蓟州新城建投 → 王余满 上万
2019-10-11 17:14 王余满 → 借款人361 上万
2019-10-16 13:53 借款人361 → 王余满 上万
2019-10-17 16:34 蓟州新城建投 → 王余满(本金) 约7,000万
2019-10-17 16:51 王余满 → 蓟州新城建投 上万
2019-10-31 14:02–14:03 王余满 → 许兰卿 120,000,000(含本笔 约7,000万及华登服装退回的 约5,000万)

借款人361在 9 天内与王余满往返 若干笔,净收 约150万;蓟州付出的 约56万当日经王余满转给借款人361。借款人361在本站其他 32 个账户中均未出现,是专为此笔业务出现的居间人。

六、成本测算

无论按哪个口径,都远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约 4.35%)和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当时为年 24%)。

七、谁借谁、谁受益

八、风险与法律评价

  1. 国有资产流失与违规融资:国有平台绕过金融机构向自然人借高息过桥资金并支付居间费,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融资合规与成本控制的要求;费用若未按真实名义入账,另涉会计违规。
  2. 职务犯罪线索:平台经办人员若在居间费或利息中获取利益,涉嫌受贿或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刑法 385、168 条);居间人借款人361若向平台人员输送利益,涉嫌行贿。
  3. 对集团的意义:王国俊、范晓君本人出资,经成员账户放给不特定对象(含国企),通过第三人收费,是非法经营罪“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的完整样本;放贷对象包含国有平台,也说明其放贷活动已渗入公共部门。
  4. 与本案借款的关联:10-08 至 10-10 付款的借款人317、借款人796、借款人1048、借款人297、借款人1236是借款人甲控制的还款账户,金华中院判决书将这些付款记为“他人代为还款”。流水显示这些就是借款人甲本人分散账户的还款,且还款到账当天即被网络转放给蓟州城投。这说明:① 判决认定的“多人代还”实为借款人自己还款,借款与还款的真实结构与判决描述不符;② 借款人甲的还款在网络内立即再放贷,某保证人作为保证人承担的债务与网络的持续放贷经营直接相连。

九、建议

  1. 向天津市蓟州区纪委监委、区国资委移送本报告,建议调取蓟州新城建投 2019 年 10 月的借款合同、审批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记录)、56 万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凭证和付款审批。
  2. 请公安机关核查借款人361身份及其与平台人员、集团成员的关系,调取其收款账户。
  3. 核实广成集团 2019 年度债券募集说明书与财务报表中是否披露了该笔短期借款;若未披露,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可向交易商协会、上交所反映。
  4. 将本报告与 22 国企主体往来专项、23 王余满全面分析一并作为证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