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案件资金网络分析综述人物与账户互相往来借款识别对手方总索引洞察与结论银行转贷上市公司犯罪线索王庆清算分配徐东岳陈佳雪陈丽贞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类型判定:仅向网络付款(纯进账)
犯罪线索核查:确认重大民事/执行记录 · 被执行人(法院执行案款)
法院执行专户本身即证据:王国俊账户向金华中院执行案款专户付款约6,400万,表明王国俊为金华中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或案款交付方。 查看核查页
出现在几个持有人账户
1
总笔数
若干
网络转给TA(放出)
0元
若干笔
TA转给网络(回款/付款)
6,404.8万
若干笔
净额(回款-放出)
6,404.8万
时间
2022-10-31
~ 2024-10-16

说明:“网络转给TA”=本站收录的各持有人账户向该对手方的转出合计;“TA转给网络”=各持有人账户从该对手方收到的合计。若回款超过放出,差额为疑似利息;若仅有放出无回款,可能是通过其他未收录账户回款或以现金结息。

在各持有人账户中的往来

持有人账户笔数持有人转出给TA持有人收到净收时间
王国俊资金网络核心节点80元约6,400万约6,400万2022-10-31 ~ 2024-10-16

逐笔明细(若干笔)

对外版不提供逐笔明细(共 若干笔)。完整明细仅向公检法、扫黑除恶部门及律师提供。